上市櫃申請流程
上市櫃形式要件
一般上市 | 科技事業上市 | 一般上櫃 | 科技事業上櫃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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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年限 | 滿三年 | 滿2個完整會計年度 | ||
股本 | 6億元且募集發行股數達3000萬股以上 | 3億元且募集發行股數達2000萬股以上 | 5,000萬元且募集發行股數達500萬股以上 | 5,000萬元且募集發行股數達500萬股以上 |
研發費用/營收 | 最近一年≧3% | 最近一年≧3% | ||
淨值/股本 | 最近一年及最近期財報≧2/3 | |||
個別及合併財報 | 股本淨利÷股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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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本淨利÷股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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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名股東 | 記名股東1,000人 | 記名股東1,000人 | ||
股權分散人數及持股 | 500人,持股≧20%或1000萬股 | 500人 | 300人,持股≧20%或1000萬股 | 300人,持股≧20%或1000萬股 |
上市櫃時程規劃
- 1 輔導階段
- 2 審查階段
- 3 承銷階段
- 與券商簽約
- 董監事及大股東股權規劃
- 進行內控內稽制度之建立
- 券商進行不宜條款與重大問題初核
- 會計師出具財報及內控專審報告
- 向證期局申請補辦公開發行12個營業日
- 公開發行案申報生效
- 申報上市(櫃)輔導
- 申請股票無實體交易
- 設置薪酬委員會
- 登錄興櫃(9個營業日)
- 股東會改選董監(選舉獨立董事)
- 券商進行不宜條款複查與輔導改善
- 向交易所(櫃買中心)
提出上市(櫃)申請
登錄興櫃滿6個月始得申請上市(櫃) - 交易所(櫃買中心)
審議會通過 - 交易所(櫃買中心)董事會通過,
向交易所(櫃買中心)申報現金增資。
- 交易所(櫃買中心)核准上市(櫃)案及現金增資案辦理公開承銷
- 股票正式掛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