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顧客您好:
有關近日新聞 ”複委託賣美股當心30%肥咖稅”報導,玉山證券說明如下:
1. 根據FATCA的規定,自2019年1月1日起,對未簽署FFIA協議 (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 Agreement)之外國金融機構,將被美國財政部歸類為「未參與協議之外國金融機構(Non-Participating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, NPFFI)」,該機構所賣出的款項將受到30%之懲罰稅金。
2. 玉山證券聘請安永(Ernst & Young)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FATCA顧問,於2014年向美國國稅局(IRS)註冊成為FATCA的「參與外國金融機構(Participating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, PFFI)」,已符合FATCA之相關規定,故不適用2019年1月1日起賣出款項課徵30%之懲罰稅金條款。
3. 此外,玉山證券也與合作券商確認相關的因應措施,以確保顧客權益不受影響。
綜上,顧客與玉證承做美股不會有額外懲罰性扣款之情事,敬請放心。
敬祝
投資順利
玉山證券 敬上